11月12日,记者从北京海关获悉,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近日对进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,查获了多批香烟及电子烟烟具,其中数量最多的一批含香烟及加热卷烟154条,共计3.08万支。海关提醒旅客,进境旅客所携带的香烟不得超过免税数额。若通过藏匿、伪装等方式逃避监管,可能被认定为走私,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。

据介绍,其中一批香烟及电子烟烟具,是大兴机场海关对进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查获的。该旅客选择“绿色通道”通关,但其行李机检图像显示异常。经开箱查验,现场关员在该旅客行李中查获香烟39条,电子烟烟具15个。
不久,大兴机场海关又连续发现了两名选择“绿色通道”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。经开箱查验,现场关员在上述旅客携带的背包、行李箱中共查获香烟及加热卷烟100条,共计2万支。
第三批查获的香烟同样数量巨大。关员在该旅客行李箱和背包中查获了大量香烟及加热卷烟154条,共计3.08万支。
经询问,上述旅客均自述其携带的香烟及烟具用于代购牟利。
海关提醒旅客,根据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办法》等规定,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免税数额的前提下,可免税携带香烟(含加热卷烟)400支,或者雪茄20支,或者烟丝500克;电子烟烟具2个,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6个,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。其中,自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,可免税携带香烟(含加热卷烟)200支,或者雪茄10支,或者烟丝250克;电子烟烟具1个,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3个,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。
如旅客未申报超量香烟可能被处以罚款,具体金额根据超量数量及价值确定。此外,若旅客通过藏匿、伪装等方式逃避监管,可能被认定为走私,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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